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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21/3/1 11:20:41 来源:打印

      2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省政府工作报告和202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十三五”和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谋划“十四五”工作,安排部署高水平做好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能力,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有力保障环境安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周德全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厅长鲁修禄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国森主持会议。深圳、佛山等7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前面

  会议指出,五年来,全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治污攻坚力度之大、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之好、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措施之实、群众获得感之强前所未有,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和改善幅度持续走在全国前面。

  “十三五”期间,广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大气环境质量连续六年全指标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22微克/立方米,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珠三角有6个城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9个劣V类国考断面全部消除,527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5%。一批环境治理重点问题取得重大突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480宗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全部办结,茅洲河、练江成为督察整改见成效典型。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446万吨/年,增幅达136.72%,基本补齐全省处理处置需求缺口。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10.7万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200多宗,工作力度和成效居全国前列。

  2020年,全省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攻坚克难,拼尽全力,取得圆满收官。咬定AQI达标率,狠抓VOCs与NOx协同减排,开展VOCs 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攻坚行动、蓝天保卫战百日冲刺行动、“百时应急”攻坚。聚焦国考断面水质消劣和优良率目标,持续完善跨市协调治水机制,深化“一市一策一专班”督导帮扶,持续推动茅洲河、练江等重点流域“大兵团作战、全流域治理”,水污染防治取得突破性成就。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32623个点位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996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94家重点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力支持“六稳”“六保”,疫情医疗废物100%安全无害化处置、医疗废水100%监控到位。高水平完成“三线一单”省级编制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发证数及登记企业数居全国首位。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会议明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更加扎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要更加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经济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达峰走在全国前列;更加注重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前列;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全领域、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指出,2021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夯实基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有力保障环境安全。

  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揭阳要强力推进练江青洋山桥断面整治,力争年底前消除劣Ⅴ类。潮州要加快枫江深坑断面综合整治,切实削减污染物入河负荷,确保按期消除劣Ⅴ类。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揭阳要巩固劣Ⅴ类国考断面整治成效,重点开展一级支流整治,力争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加强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大江大河水质保护力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范开展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全面排查整治“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启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探索在练江、石马河、潼湖、淡水河等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抓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争年底前完成3.6万公里河湖岸线排污口“查、测、溯”工作。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列入淘汰计划的老旧燃煤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按时关停,鼓励服役时间30年左右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提前退役,加速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各地力争今年VOCs排放总量削减3%左右,推进低 VOCs原辅材料替代。聚焦VOCs排放量大和生成潜势高的重点企业,建立“十四五”特级管控清单,深挖VOCs减排潜力。建立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机制,加快推进特级管控企业VOCs排放过程管控和深度治理。NOx排放量力争削减2%左右,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行为。精准应对不利气象影响,完善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闭环长效机制。

  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巩固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效。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建设用地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探索土壤环境提前调查制度,鼓励广州、佛山率先启动污染土壤异地集中处置试点。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

  推动率先实现碳达峰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会议要求积极谋划并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科学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加快推进碳达峰工作与环统、环评等传统业务工作在技术、标准和制度等层面的深度融合衔接,探索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有效路径。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深化拓展碳排放权交易,持续推进碳普惠试点工作。聚焦工业领域深入探索实施零碳示范项目,继续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示范工程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今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会议布置在年底前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完成“三个一”专项行动(开展一次摸查调研、提出一个建设方案、制定一个指导意见),加快完成全省5万多个村庄治理设施的全面摸排。组建专家团队,分片区组织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切实发挥环境效益。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陆海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积极创建美丽海湾示范区。加快改善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重点河口海湾水质。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各沿海市要按照“查、测、溯、治”工作要求,逐步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措施。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协作机制。

  全力支持深圳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探索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打造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样本。深入推进部省合作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协调港澳推进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

  进一步加强企业环保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深入实施豁免环评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改革举措制度化。持续优化环保调控,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推动各地市细化完善2000多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发布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推进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与“三线一单”成果衔接。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主题年活动,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汛期、岁末年初季节性及重要时间节点环境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能力,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推动落实,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坚持把政治标准、专业要求融入到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建设工作中,积极适应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改革带来的管理模式和履职机制变化,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找准生态环境保护的坐标定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坚持系统观念和目标导向,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国英,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蒋宏奇,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焱、陈金銮,核安全总工程师李智广出席会议。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厅机关主会场参会。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各科(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县(市、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东莞、中山市镇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班子成员,驻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领导班子成员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责任编辑: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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