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国际站登录注册帮助

安全设施不到位,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罚6万

时间:2019/6/21 10:33:21 来源:打印

      近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获悉,高青县安监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被处罚。

      据悉,近日,高青县安监局对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作业场所(地磅室、巡检室)设置安全设施(防雷设施),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登记成立,注册地址为高青县常家化工园区,主要经营包括洗油、碳黑、燃料油(限于7以上,闪点高于71℃)等。


责任编辑:rain

本文标签:安全设施不到位,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罚6万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