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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美脲胶囊

VIP 第2年
格列美脲胶囊
  •  参考价: 询价
  • 最小起订: 0
  • 供货总量: 大量
  • 发布日期: 2005/11/28
  • 有效日期: 2005/11/28 11:03:00
  •  产 地:
  • 经营模式: 生产型
  • 认证信息: 已认证
  • 电话:0779-3226335
  • 传真:0779-3226336
  • 网址:http://www.bsyy.com.cn
  • 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68号
  •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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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药理作用】 格列美脲属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可能也与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有关。但与其他磺酰脲类降糖药一样的是,格列美脲长期服用的降血糖机理尚不很清楚。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药理作用】 格列美脲属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可能也与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有关。但与其他磺酰脲类降糖药一样的是,格列美脲长期服用的降血糖机理尚不很清楚。 【适应症】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遵医嘱用药。 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 通常起始剂量: 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的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 违反治疗方案的患者,会突发低血糖反应。未严格控制饮食和未遵守给药方案的患者,得不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通常维持剂量: 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8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应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通过对糖化血红蛋白水平的测定(如3-6个月一次)来监测其长期疗效。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呕吐、腹痛、腹泻均有报导,但安慰剂对照试验的发生率小于1%。有报导转氨酶升高,但很少有胆汁性黄疸发生。 (2)皮肤反应:过敏性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表现为瘙痒、红斑、荨麻疹样、麻疹样或斑丘疹样皮损等。上述皮肤反应可能仅短暂出现,即使继续使用格列美脲也可能自行消失。如果皮肤反应持续存在,应该停药。有报导使用磺酰脲类药物的患者发生迟发性的血卟啉症和光敏性反应。 (3)血液反应:有报导使用磺酰脲类药物会引起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各类血细胞减少症。 (4)代谢反应:有报导使用磺酰脲类药物的患者发生肝性卟啉症,但是还没有使用格列美脲引起这类反应的报导。有关格列美脲和所有其他磺酰脲类药物所引起的低钠血症均有报道,最常见的发生在合并使用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或处于引起低钠血症的状态,或抗利尿素(ADH)的释放增加的情况。 (5)其他反应:使用格列美脲的患者会发生视力调节变化、视力模糊,被认为与血糖变化有关,且在治疗初始较明显,这种情况也可见于未经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可通过治疗而减少。在格列美脲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视力模糊发生率在安慰剂组为0.7%,格列美脲组为0.4%。 (6)过量用药:包括格列美脲的磺脲类药物过量用药会导致低血糖。不伴有意识丧失的轻微低血糖症状或神经学上发现的低血糖症状,可经过口服葡萄糖治疗,并调整药物的剂量和/或进餐的方式作有效纠正。继续密切监测直至医生确信患者脱离危险,有昏迷、癫痫发生或其他神经学上损害的严重低血糖反应很少发生,一旦发生需立即住院实施医疗急救。如果确诊或怀疑低血糖昏迷,应给予患者立即快速静脉注射50%葡萄糖溶液,而后持续静脉滴注10%葡萄糖溶液,以保持血糖水平高于100mg/dl。至少在24~48小时内严密监测患者,因为临床恢复后低血糖可能再发生。 【禁忌】格列美脲在下列患者中禁用: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 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规格】2 mg/粒 【贮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包装】10粒/盒,铝塑包装 【有效期】暂定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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